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通知》(教通字[2017]51号)安排,为客观、公正、公开地做好我院2018届校级优秀学士论文评选工作,现制定本办法:
一、学校对我院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核定的名额为1名。学生分三组进行答辩,在对学生的学位论文指导成绩、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综合评定的基础上,每组产生2份综合成绩优秀的学士学位论文,共6份。
二、将6份成绩优秀学生的学位论文拿出来,由各答辩小组组长依据选题、文献综述、学术水平、研究能力和写作与总结提炼能力,推荐出2份优秀学士学位论文。
三、从指导教师中挑选出师道高尚、公道正派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3位,分别对推荐出来的2份学位论文进行推优评审。
四、计算出每个学生的3份推优评审成绩的平均成绩,取平均成绩高的1份学位论文,向学校推荐申报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。
五、向院学术委员会通报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审结果,院学术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,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推优名单1周,学生无异议后,再向学校提交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申报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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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.6.4